一、校規(guī) 1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,不遲到、早退,不曠課。2、衣裝整潔、樸素、美觀大方,不允許穿奇裝異服。3、嚴禁在學校內吸煙、喝酒,禁止隨地吐痰。4、在教學樓內不大聲喧嘩、追逐打鬧。5、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,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。6、對違反國家法令、校規(guī)校紀或者有不良行為的學生,視其情節(jié)嚴重,又屢教不改者,分別給予警告、記過、開除的處分。7、對品學兼優(yōu)、學以致用的學員,或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員,學校給予表揚或獎勵。8、對學生的獎勵、處分記入本人學習檔案。9、學員學完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全部課程,經(jīng)考核成績合格,發(fā)給其相應的證書。
二、學員道德規(guī)范1、明確學習目的,端正學習態(tài)度,樹立遠大理想。2、刻苦學習,不畏困難,勤于思考,虛心請教,努力掌握科學文化專業(yè)知識和技能,爭取成為德、智、體全面發(fā)展的合格人才。3、尊重教師,上課認真聽講,按時完成作業(yè),積極支持和配合教師完成教學活動,熱情幫助教師改進教學方法,提高教學質量。4、熱愛集體,團結友愛,培養(yǎng)集體主義精神和榮譽感,積極參加集體活動。5、遵紀守法,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,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爭。三、學員守則 1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努力為振興中華,為中國逢勃發(fā)展而學習。2、刻苦學習,認真聽講,按時完成作業(yè),努力掌握基礎知識和專業(yè)理論知識,樹立理論聯(lián)系實際的學風,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,掌握實際生產(chǎn)技能。 3、關心集體,愛護公物,尊重師長,團結同學。
4、遵守、維護學校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國家的法律、法規(guī)和社會公德。
四、課堂守則
1、按時上課,遲到者需經(jīng)老師同意才能進教室就坐。
2、遵守課堂紀律,聽從教師和班主任的指揮,上課時要定位就座,衣著整齊,不得敞胸露懷、穿短褲、背心、拖鞋。未經(jīng)老師,不得隨便離座或進出教室。
3、上課時要認真聽講,記好筆記,不準隨便說話,不得吃東西、不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。需向老師詢問或回答老師提問時,要先舉手示意,允許后起立問答。上課時間關掉移動電話。
4、保持教室衛(wèi)生,禁止亂扔紙屑、果皮和廢棄物,禁止隨地吐痰,禁止在教室內吸煙。
5、愛護教室內一切教學設備、儀器、和設施,未經(jīng)老師或班主任允許,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。 6、每天上課前,做好擦黑板等工作。放學前認真做好值日。值日生負責關好門窗、電燈、電扇等。
五、學員考勤和請假制度
1、考勤由班主任負責記錄,每日填寫,月底匯總,報給教務管理人員。教學班的考勤表是教學檔案歸檔內容之一,由教務存檔保留。
2、上課時間、統(tǒng)一組織的輔導時間和自習時間,一般不準請假。學員所在單位需要學員回去辦事,應由單位與學校教務聯(lián)系,由學校酌定。凡是單位直接找學員本人聯(lián)系或招回的,學校一律不予承認,并按考勤規(guī)定記考。
3、學員請事假、病假、公假,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(xù)和交驗病假條。假滿后及時銷假。請假手續(xù)是:先向班主任請假,按批準權限批準后,方可生效。
4、準假權限。病假原則上尊重醫(yī)生意見。事假、公假一天以內者,班主任有權批準;三天以內者,班主任簽意見,教務負責人批準;三天以上者,校長批準。
5、對遲到、早退和曠課的學員,應予以批評教育。經(jīng)教育不改者要給予處分并通知單位。凡遲到、早退三次或遲到、早退一次但時間超過20分鐘者,均按曠課一節(jié)處理。曠課累計達十節(jié)者,令其退學,不退還其所交所有費用。
六、考核制度
1、每科成績按平時、作業(yè)、考試三項內容進行考核,平時成績占10%,作業(yè)成績占10%,考試成績占80%。
2、每門課缺課1/3者(無論病、事、公假者),不允許參加考試。
3、理論專業(yè)課不及格者,不允許參加實操考試。專業(yè)基礎課兩門以上不及格者,不允許參加專業(yè)課的考試。
七、考場規(guī)則
1、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(guī)則,尊重和服從監(jiān)考人員的指導。
2、考生要按規(guī)定時間提前進入考場,對號入座。遲到二十分鐘以上者不允許進入考場。
3、考生除攜帶必備的考試用具(藍或黑色的鋼筆、圓珠筆)外,其他書籍、資料、紙張、改正液等一律不準帶入考場,考試用具不得互相借用,考場內不準吸煙。
4、考生答題時必須使用藍或黑色的鋼筆、圓珠筆。用鉛筆、紅色筆答題一律無效。答題字跡要工整,卷面要整潔。
5、考生必須在規(guī)定的考試時間內交卷,聽到鈴聲后要停止答卷,將試卷反扣在桌面上,聽從監(jiān)考人員的指導,凡拖延時間,不按規(guī)定交卷者,考生試卷無效,并按違紀處理。
6、計算機上機考考生,不得帶U盤或與考試有關物品等進入考場,必須在規(guī)定的考試時間內保存交卷,聽到鈴聲后要停止答卷,離開機房。
7、考試期間如發(fā)現(xiàn)交頭接耳、翻閱資料、傳遞物品、偷看他人試卷、替他人答卷、找人代考、在考場內隨便走動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者,其試卷作廢,并注明“作弊”字樣。妨礙他人考試者立即逐出考場,情節(jié)嚴重者依法處理。
8、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擅自離開考場,必須在考試開始后三十分鐘方可交卷,交卷后考生要立即離開考場,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、談論,保持考場安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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