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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地名由來:“林芝”原譯作“尼池”,意為“娘氏家族的寶座”或“太陽的寶座”。西藏古代生活在尼洋河流域的,有一“娘”氏(古作“▉氏”)家族,至今境內(nèi)林中還有1臺狀石頭,被稱為“娘”氏家族的寶座,是以得名!傲种ァ币蛉硕粗关曎澠眨ㄍ罗跗谫澠眨┤又,譯作“尼雅赤”(見《賢者喜宴》卷7)。此人曾以該地為據(jù)點。繁衍發(fā)展。今之林芝當是“尼雅赤”的異譯。另一說為“娘氏家族的寶座”之意。(中國地名語源詞典)

    歷史沿革:“林芝”原譯作“尼池”,意為“娘氏家族的寶座”或“太陽的寶座”。西藏古代生活在尼洋河流域的,有一“娘”氏(古作“▉氏”)家族,至今境內(nèi)林中還有1臺狀石頭,被稱為“娘”氏家族的寶座,是以得名。后來境內(nèi)被一分為三,分別由則拉宗、德林宗和覺穆宗所轄,三宗均隸屬于塔工基巧,并歸噶廈地方政府管轄。1959年9月,三宗合并成立林芝縣,駐地尼池村,直屬林芝分工委和林芝專署。1964年5月,經(jīng)西藏工委決定,林芝分工委、林芝專署撤銷,林芝縣劃歸拉薩市管轄。1986年2月,林芝行署成立,林芝縣又劃歸林芝行署管轄至今,駐地遷至普拉。